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医疗保障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

截至2025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3.31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这张网之上,再立一部法。
法律条文专业,落点却很具体。它到底改变了谁的生活?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的大门,开得更大了
送外卖、跑网约车、开直播……就业形态变了,医保怎么跟上?
过去,不少灵活就业人员只能选择缴费较低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相应低一档。
这一次,法律给出新答案:医疗保障法明确,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截至2025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已达6982万人。此次入法,是对这一趋势的制度确认:就业形态在变,医保制度的覆盖安排随之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保保障,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特困、低保人员:参保的经济门槛,这次拆掉了
第二个改变,落在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身上。
法律规定,这部分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予以资助。
这不是“纸面安排”。2025年,仅原承担医保脱贫攻坚任务的25个省份,就有约7739.4万人享受参保资助,资助参保支出164.9亿元。
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经济能力有限,如果完全自行缴费,很可能被挡在医保门外。资助个人缴费,消除的是参保的经济门槛,托住的是应保尽保的底线,也在源头上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在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娄宇看来,这是医保“覆盖全民、公平统一”原则从理念走向制度安排的关键一步: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民生实践,就此上升为法律的刚性规定,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权益有了更硬的支撑。
失能老人和家属:照护的担子,有人一起扛了
第三类人,是失能老人和他们背后的家庭。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社会保障短板,法律明确:国家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我国长护险从2016年的15个城市试点起步,到2025年底,参保人数已达3.08亿人,十年试点累计为超330万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支持,已由试点转向全面推开。
娄宇分析,随着老年失能群体的增多,群众长期照护需求日益突出,而原有医保制度主要解决的是治病就医的开销。“把长护险写入法律,将多年的地方试点经验法定化”,保障失能人员护理需求,医保体系的链条,由此从“治病”延伸到了“照护”。
育龄职工家庭:生娃的保障,规则更清晰了
第四类人,是正在迎接新生命的家庭。
医疗保障法规定,国家健全生育保险制度,稳步拓宽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保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还有一个“首次”:医疗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合并建账。
专家认为,生育保险与基本医保在参保、筹资、经办、待遇等方面存在相似的制度安排,将两个险种合并建账,有利于克服社会保险制度的“碎片化”现象,也有利于实现“参保更便捷、待遇不缩水”。
每一个参保人:你的“救命钱”,守得更严了
无论参保扩面还是待遇提升,背后都是同一笔钱:医保基金,也就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2025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59万亿元,总支出3.01万亿元。
这笔钱怎么守?医疗保障法立了规矩:
花得科学。确定支付范围,要立足基金承受能力、保障参保人员合理医疗需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合理使用。国务院医保行政部门制定支付范围、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时,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相关企业、专家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娄宇指出,医疗机构处在临床一线,最了解真实诊疗实际,让一线主体参与决策,政策才不会脱离临床实际,让循证的评价更接地气。
看得住。医保行政部门建立智能监管制度,对医保基金使用开展动态智能监控;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依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化追溯制度。
查得了。医保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不得谎报、瞒报有关情况,违者依法承担责任。
让每一分救命钱,都花在参保人身上。
从政策到法律,变的是形式,稳的是预期。
你的参保、你的待遇、你的救命钱,从此有了更硬的支撑。
(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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