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饺子回家面”,很多人说,一碗面里装着的,是中国人的乡愁。按照这句话,遍布全国的“兰州拉面”,应该是兰州人最熟悉的味道。可最近一条新闻,让不少人感到诧异:天津、江苏等地的“兰州拉面”招牌,正在陆续换成“青海拉面”。
原来,我们吃了这么多年的“兰州拉面”,不是来自兰州。其实,在美食的江湖里,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兰州本地没有“兰州拉面”,只有“兰州牛肉面”;而遍布全国的“兰州拉面”,绝大多数出自青海人之手。当年挂上“兰州”二字,不为别的,只是为了生计。
如今,这场持续四十多年的“借名”,正在画上句号。那么,一碗面从“借名”到“正名”,背后是怎样的一段纠葛?中国的地理标志品牌,又该如何从“有名”走向“有实”?
天津青海拉面店主 王建勇:我们这个店经营了十六七年,因为考虑地理位置等因素,肯定选址选客流量大的地方,一直在天津站附近的位置。以前的招牌是“中国兰州牛肉拉面”。
两周前,天津的这家拉面店,把“中国兰州牛肉拉面”的招牌,改成了“青海拉面”,而这一换,很多顾客才知道,原来开了十多年的兰州拉面,老板其实是青海人。目前,在北京、南京等地的“兰州拉面”,都在更名。
北京青海拉面店主何文清:以前我们就叫“艾麦尔牛肉拉面”,现在招牌换成了“艾麦尔青海拉面”,招牌上也是“来自青藏高原的牦牛肉拉面”,因为我们用的食材都是青海本地的。还有“三店合一”项目的电子屏可视菜单,播放我们家乡的宣传片,店里还有我们家乡的一些土特产。
何文清,来自青海循化,他在北京经营的几家拉面馆也完成了更名。而这种拉面加青海农特产品展销和文旅宣传功能的“三店合一”复合业态模式,是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三年前开始推行的,商家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青海省拉面产业行业协会会长 马丽萍:目前全国范围从“兰州拉面”改成“青海拉面”的店有近1000家,这里面有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推动的600家,其中200家已经完成建设,剩下的约500家是整个从业者自发换牌子的行为。
大家吃了几十年的兰州拉面,为什么是青海人在做?事实上,四十年前,最早打出“兰州拉面”招牌的,是青海化隆人。作为曾经的国家级贫困县,外出打工的化隆人,最早将化隆拉面带到了厦门等南方城市,为了打开市场,他们借用了当时已经很有名气的“兰州牛肉面”名称,取名“兰州拉面”。
马丽萍:因为没有品牌意识,没有人知道青海化隆,但兰州跟化隆、西宁、青海距离很近,那他们就觉得,索性就挂个“兰州拉面”吧,因为大家都知道,所以好卖一些。
在“亲带亲,邻帮邻”模式下,外出务工的化隆人开的兰州拉面馆越来越多。随后,循化、尖扎等地也加入进来,“兰州拉面”招牌也逐渐打响。但长期以来,它只是被当地看作是劳务输出的品牌。
马丽萍:那时候面匠要出去开面馆,没有基本的技术肯定不行,当时就一个村一个村开始培训。这是第一步,让拉面人有勇气和底气走出去,让“青海拉面”成为有名的劳务品牌。
于是,青海人的“兰州拉面”,开始遍地开花,甚至曾让兰州本地人感受到了“危机”。为了同“兰州拉面”划清界限,兰州人在2007年,就注册了牛头形状的“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率先开始了品牌化之路。
何文清:2012年,在深圳,那时候“兰州牛肉拉面”这个牛肉面品牌,我们真正意识到它的标准和专业化。隔着我们店一二百米,就开了一个兰州牛肉拉面店。我们平常也会对比他的生意和我们的生意。肯定是他们的更好,因为他们更专业化、更精细化,所以从那时我就萌生了一个想法,觉得我们也要做一个自己的品牌。
接替父母开店的何文清,更具有品牌意识。他在更早的时候,就放弃了“兰州拉面”招牌,创办自己的拉面品牌。如今,他的店名再加上“青海拉面”这个区域公共品牌和标识,更让他有了归属感。
据统计,青海人开的拉面馆,已遍布330多个城市,3.1万家,年创收240多亿元。显然,青海拉面,早就到了需要正名的时刻。不过,目前商家是否更名,还是交由市场决定。
食客:不管是兰州拉面,还是青海拉面,我觉得口味比较重要。
马丽萍:如果拉面人,你觉得挂“青海拉面”对你更好,我鼓励你挂“青海拉面”,你觉得挂“兰州拉面”对你更好,依然不反对你挂“兰州拉面”。这是市场的命题和选择,第一线的拉面人,他是最先捕捉到市场信息的那个人,所以这个选择他会自己去完成。
这次改名,很多人把它称之为“青海人终于把招牌还给了兰州”,但其实,在地方品牌意识还不强的年代,用别人的名字打开市场,是一种无奈又务实的选择。比如,“重庆鸡公煲”主要是福建人在经营,“杭州小笼包”很多出自浙江嵊州人之手。而且很多时候,吃饭的人,似乎也不在乎做饭的人到底是哪里人,大家更在乎味道。
所以,面对青海拉面,虽然名字正了,标准有了,法规也立了,但制度归制度,市场归市场,当“借”来的名气褪去,一块新的招牌能不能立得住,正名之后的青海拉面,事实上,会面临不小的考验。
招牌更换两周,天津的一家青海拉面馆,客流保持了稳定。但谁都清楚,招牌一摘一换很容易,接下来,拉面品质、服务质量以及能否实现标准化,才是关键。现实是,占比85%的青海拉面经营者仍是家庭小店。面对品牌化、标准化的新逻辑,他们需要经受市场的考验。
马丽萍:希望行业能够尽快实现品牌化和标准化,这是好事,但又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的压力也来自比如市场上散、小、单兵游勇作战的这类“夫妻店”,他们挂了这个门头之后怎么办。其实“夫妻店”在市场的浪潮中抗压能力是非常有限的,那门头换了之后,匹配上消费者对你的要求,我觉得这才是我们真正考虑的问题。
一直以来,青海人的“兰州拉面”,是与沙县小吃齐名的快餐类型。然而,相比竞争对手,青海拉面在品牌化道路上,显然已经滞后了。对比看,沙县小吃集体商标,于2015年注册成功,尽管青海化隆也申请了“化隆牛肉面”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但名气一直没能打响,为了学习沙县小吃的运营模式,青海曾多次派人赴沙县考察。
马丽萍:一直都说拉面跟沙县小吃是“孪生兄弟”,几步开外就能发现它们在共生共存。2015年刚好是“化隆牛肉面”集体商标注册的时间,而当时的沙县,已经在全国开始起量了。今年的调研目标非常清楚,就是奔着品牌化和标准化去,尤其是标准化发展。差距一直都有,产生差距的原因就是行业集体对品牌的忽视。
2023年,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始大力推进“青海拉面”品牌,意见明确了拉面产业标准化、品牌化方向,以及注册“青海拉面”区域公用品牌。在确立品牌之后,青海拉面的标准化之路也在去年起步。
而在本周六,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青海拉面品质指南》等地方标准开始实施,明确,为保证青海拉面独特口感,优先选用高海拔小麦粉、牦牛及牛骨等地理标志产品,还规定了青海拉面七种直径规格。
此外,“青海拉面”目前仍是一种区域公用品牌,缺乏有效的授权管理和品质约束力,这些标准只是引导和倡议,这也是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难题。
马丽萍:地方性标准出台来自市场,它就不能脱离市场。而且它的标准是市场的通用规则,通用规则是个大方向,就说明它是一个最低标准。公用区域品牌就意味着,在形象包装上起到很大背书作用,但是在法律的强制性方面是没有的,因为“青海拉面”目前还没成为集体商标,人人都能挂,因为首先就不具备集体商标的法律准入。现在“青海拉面”正在走一条过渡路线,过渡到集体商标的法律准入上。
马丽萍所说的“集体商标”,在我国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如潼关肉夹馍,其核心原料等必须来自划定产区,否则不予核准。另一种则是普通集体商标,如沙县小吃。据了解,青海省拉面产业行业协会已经向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为“青海拉面”,申请普通集体商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王晓艳: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对原材料和产品产地有比较高的要求,或者说它和原产地的关联性更强。而普通集体商标本质上不需要和原产地有关联。
消费者认可地理标志,当然不只是认可这块招牌,更是名字背后的品质。然而,不少地理标志产品,招牌是有了,品质却常常无法承诺,被滥用、冒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五常大米、库尔勒香梨以及阳澄湖大闸蟹,就不断被冒用,假的卖出了真的价钱,真的受到了假的伤害,最终导致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信任的丧失。
地理标志,是一块公共招牌,维护好它,依赖的是一套完善的制度。毕竟,无论对于地方产业,还是农民的收益,地理标志体系的建立,太重要了。
在青海拉面正名的背后,事实上,是国内市场已经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安徽黄山的徽州臭鳜鱼为例,它曾经和青海拉面一样,只是一个区域公用品牌。去年,徽州臭鳜鱼成功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作为黄山臭鳜鱼的核心产区,歙县从原先九成的加工原料都依赖外地,预计今年将繁育优质本土鳜鱼苗超过200万尾。还有黄山100余家加工主体,57亿元的加工产值,带动了3万多人就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 彭学龙: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下来以后,有利于产业更加正规化发展,有利于保证产品品质,产品质量有了保障,市场认可度会进一步提升,使得产品价格能够翻番,相应的产业从业者也能够获得更好的收入,形成良性循环。
截至2025年底,我国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已核准注册7425件。而地理标志的另一种类型,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认定的有5066个,如西湖龙井、五常大米、阳澄湖大闸蟹等。去年,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已经接近1万亿元。
彭学龙:地理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受到重视的一种知识产权,因为人们在吃饱、穿好之后,才有余力去追求特别优质的产品,所以近几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都把地理标志和专利、商标、著作权,包括数据知识产权进行加强保护。
前段时间,广西百色迎来芒果丰收,“百色芒果”也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不仅如此,它还入选中欧地理标志首批互认保护清单。近年来,百色芒果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从13家增至51家,品牌溢价提升10%至15%,给农民带来的,是更高的回报。
百色市田东县臻芒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 黄忠伟:从使用地理标志以后,采购商比如深圳、上海,还有一些大商超,买得更加放心,我们卖的价格也比以前高了很多。平时一箱果大概卖68元,现在已经可以卖到128元,而且很抢手。
王晓艳:地理标志本身是商业标志,它可以承载商誉,可以创造溢价,向消费者传达到一个信息,就是这个产品它具有原产地赋予的特殊的质量声誉或特征,成为产品销售的卖点,重要的是让消费者信任这样一个标。
让百色果农们受益的中欧地理标志互认,发生在5年前。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生效,纳入双方各275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互认。欧盟理事会曾表示,该协定是双方签署的首份意义重大的双边贸易协定。
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徐家力:这个认证历史意义非常重大,欧洲是地理标志的起源地,所以它地理标志保护是全球最先进的,也是标准最高的。欧盟的高标准能够接受我们这个产品,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市场信誉度大大提高。从法理来讲,欧盟的地理标志独立法高于商标法,到了欧盟27个国家,任何跟我们认证的产品有关系的商标,它不能注册了,这种“搭便车”行为,绝对不允许,任何暗示、间接侵权都被禁止,所以标准很高。
地理标志越知名,想搭便车的人就越多。上周,新疆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不得将新梨7号、红香酥鲜果冒用“库尔勒香梨”品名销售。上个月,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也发公告澄清:网络热传的“白玉蟹”并非“阳澄湖大闸蟹”。
王晓艳:维权是需要成本的,个体生产者可能都会期待其他生产者,甚至集体组织帮助他去维权,但是行业协会也要看其经济来源,如果经费充足,可以去维权,但是像有的行业协会,完全没有经费,组织也比较松散,可能根本没有维权的能力。
专家指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长期存在两套并行体系,一是依据部门规章的“产品保护”体系,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商标保护”体系。两套标准与管理方式不一,执法主体分散的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提出,将加强专门立法研究论证,并建设地理标志专题数据库,实现商标与产品的集中统一查询。
王晓艳:有了专门立法,也是我们国家对于地理标志独立知识产权地位的认可。对于持有人来说,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地理标志权,在面对别人侵权行为的时候,是有行政、司法双重救济途径,可以去法院起诉,获得相应赔偿。
徐家力:我们越来越重视地理标志,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地理标志在全球有别的国家不可比拟的优势。独立立法以后,农户得到实惠,会迅速发展为产业,一旦发展产业以后,就有良性循环了,带动当地产业、老百姓共同富裕,乡村振兴。
去年,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已经接近1万亿元,数字看似不小,可仔细一算,全国地理标志产品五千多件,平均下来,单个品牌的产值并不算太高,真正有全国甚至全球影响力的,更是屈指可数。这说明,很多地理标志,只是“地名标签”,还没有成为拉动农业和经济的金字招牌。
这一次青海拉面的正名,是中国整个地理标志体系改革的一个缩影。地理标志的“标”,不只是标志的“标”,更应该是标准的“标”,如何尽快确立中国地理标志的“金标准”,相关改革,还要做出更多努力。
(央视新闻)